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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38條

民間機構經主管機關評定為最優申請案件者,應自接獲通知之日起,按評定規定時間籌辦,並與主管機關完成興建、營運之簽約手續,依法興建、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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