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使用公有土地租金優惠辦法 第6條 法規: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使用公有土地租金優惠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第6條 出租或設定地上權之公有土地,如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或地上權人之事由,致不能依原定土地使用計畫使用者,主管機關得酌予減免或准予緩繳應繳之租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