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優待實施辦法 第4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優待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第4條 身心障礙者及必要陪伴者一人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其優待票證使用方式,由該運輸業之交通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會商本法主管機關及該等運輸業者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