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第4條 法規: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第4條 非資位現職人員之退休,分下列三種:一、自請退休。二、屆齡退休。三、命令退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