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運輸營運與服務評鑑辦法 第13條 法規:大眾運輸營運與服務評鑑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第13條 主管機關為辦理大眾運輸營運與服務評鑑作業及獎勵所需經費,應循預算程序編列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