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運輸營運與服務評鑑辦法 第11條 法規:大眾運輸營運與服務評鑑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第11條 大眾運輸營運與服務評鑑結果,得作為主管機關有關大眾運輸路(航)線經營權、營運虧損補貼計畫及其他大眾運輸獎助計畫審議之參考依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