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本局業務組職掌如左:一、觀光旅館業、旅行業、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之管理輔導事項。二、觀光旅館業、旅行業、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證照之核發事項。三、國際觀光旅館及一般觀光旅館之建築與設備標準之審核事項。四、觀光從業人員培育、甄選、訓練事項。五、觀光從業人員訓練叢書之編印事項。六、觀光旅館業、旅行業聘僱外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人員之審核事項。七、觀光旅館業、旅行業資料之調查蒐集及分析事項。八、觀光法人團體之輔導及推動事項。九、其他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