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條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一、組織編制、職務歸系及人力規劃。二、職員任免、遷調及銓敘。三、職員差勤管理。四、職員訓練、進修、研習、出國及考察。五、職員考核、獎懲及保障。六、職員退休、撫卹及資遣。七、職員待遇、福利、保險及互助。八、人事人員之任免、遷調、考核、獎懲及退撫。九、職員人事資料之登記及管理。十、分層負責明細表之研擬。十一、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