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一、文書收發、繕校、印信典守、文書流程管理及檔案、出版品之管理。
二、現金出納之收支及票據、有價證券之保管。
三、技工、駕駛及工友之管理。
四、車輛、器材設備之管理與修護。
五、財物購置、房屋修繕及辦公室設施之管理。
六、土地、財產之登記、保管及管理。
七、員工薪給之製發。
八、公勞健保費用、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提撥等之繳納。
九、行政革新、為民服務工作之推動及研考。
十、公共關係及新聞發布。
十一、本處大事紀之蒐集及會報處理。
十二、電腦資訊業務之推動及管理。
十三、其它不屬各課室掌理事項。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