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條文
全文- 第6條管理課掌理下列事項:一、風景區內各遊憩據點之經營管理、環境衛生維護、旅遊秩序、安全之維護及污染防治等之統籌。二、遊憩事業…
- 第7條遊憩課掌理下列事項:一、觀光遊憩活動規劃、宣傳推廣及執行。二、觀光遊憩活動之配合及支援。三、遊憩解說設施之規劃、設計及製…
- 第8條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一、文書收發、繕校、印信典守、文書流程管理及檔案、出版品之管理。二、現金出納之收支及票據、有價證券之…
- 第9條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一、組織編制、職務歸系及人力規劃。二、職員任免、遷調及銓敘。三、職員差勤管理。四、職員訓練、進修、研…
- 第10條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一、歲入、歲出概算、預算、決算及相關資料之蒐集及編製。二、預算之分配及執行。三、會計報告之編製及陳核…
- 第11條本處於所轄風景區設管理站,掌理下列事項:一、旅遊服務及解說。二、旅遊秩序、安全之維護及管理。三、環境衛生維護及污染防治。…
- 第13條本處課、室及管理站主管承處長、副處長之命令綜理各該單位業務。
- 第14條本處秘書、技正、專員、技士、課員、技佐、辦事員、書記各承長官之命令,辦理應辦事項。
- 第15條本處處務會報由處長主持,副處長、秘書、技正、各單位主管及站主任參加,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 第16條本處公務處理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處另訂之。
- 第17條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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