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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航政司得分科辦事,掌左列事項:一、航業、民用航空、港務及氣象發展計畫之核議事項。
二、公有及民營航業、民用航空、港務與氣象之監督事項。
三、航業及民用航空運輸航線與費率之核議事項。
四、航業經營及聯營之規劃與策進事項。
五、航業、民用航空、港務、氣象法規及國際約章之擬議事項。
六、各種航政技術人員執業證書核發之監督事項。
七、航舶購建、檢查、丈量、登記及證書核發之監督事項。
八、驗船機構之管理、監督事項。
九、打撈業之管理、監督事項。
十、國際商港、民用航空場、站及氣象測站設置之審核事項。
十一、碼頭、倉庫、港埠工程及航空建設工程之核議監督事項。
十二、船員及引水人儲訓之監督事項。
十三、船舶航行安全、維護、管制、海難救護及海事審議事項。
十四、國際航業海事、港務、民用航空、氣象組織及會議案件之處理事項。
十五、航政工作計畫及工作報告之審核事項。
十六、航政預算、決算及財務案件之會核事項。
十七、航業及民用航空資金籌措與貸款審核處理事項。
十八、其他有關航業、民用航空、港務及氣象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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