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工務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國道新(拓)建與改善工程之執行、管制及考核。二、建築工程施工之審核、管制及考核。三、交通工程、交通控制工程與機電工程之督導及協調。四、工程移交接管及財產轉列。五、其他有關工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