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辦事細則 第13條 法規: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第13條 機料及保養場掌理事項如下:一、車輛、機具之管理。二、工程、財務及機電材料設備招標。三、資訊作業管理及資通安全維護。四、機具車輛保養技工之工作調派及考核。五、工程材(油)料之管理。六、戰備器材與動員業務、危險機械列管及報檢。七、其他有關機料及保養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