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條文
全文- 第1條交通部航港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 第3條(刪除)
- 第4條主任秘書權責如下: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三、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之核議。四、重要會議之籌辦。…
- 第5條本局設下列組、室、中心:一、企劃組,分三科辦事。二、航務組,分三科辦事。三、船舶組,分三科辦事。四、港務組,分四科辦事。…
- 第6條企劃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國際組織事務之參與及研析。二、海運相關法規制(訂)定、修正或廢止之研議及擬訂。三、海運、港口、物…
- 第7條航務組掌理事項如下:一、航業、海商相關法規制(訂)定、修正或廢止之研議及擬訂。二、水運航線之規劃、船舶之調配及航線證書之…
- 第8條船舶組掌理事項如下:一、船舶相關法規制(訂)定、修正或廢止之研議及擬訂,船舶國際公約之認可及施行之擬議審核。二、船舶之建…
- 第9條港務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商港港埠業監理業務之督導。二、國內商港(不包括金門縣及連江縣國內商港)之經營及管理。三、商港服務…
- 第10條船員組掌理事項如下:一、船員發展、培訓計畫之研議與相關國際公約認可之研擬及資料蒐集。二、船員相關法規制(訂)定、修正或廢…
- 第10-1條航安組掌理事項如下:一、燈塔與助航設施之設置、維護及管理。二、航行安全相關法規制(訂)定、修正或廢止之研議及擬訂。三、航…
- 第11條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二、出納、財物、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三、本局辦公廳、宿舍等不動…
- 第12條人事室掌理本局人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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