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規劃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路人員專案、汽車駕駛、駕訓師資、交通專業技術及其他機關委託之訓練。
二、訓練計畫需求之審查及規劃。
三、訓練計畫之擬訂、執行及管考。
四、師資選、訓、聘任、調派、協調及管理。
五、新知、新技、教學方法之蒐集研究及教案製作。
六、訓練業務法規、程序之研訂修編管理。
七、訓練協調會議之召集、執行及管考。
八、其他有關訓練規劃事項。
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1070123訂定) 第4條
本法規已於 2023-11-23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