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三、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研擬、執行及管考。四、不動產管理、環境清潔、衛生及學員膳宿之管理。五、工友(含技工、駕駛)及駐衛警之管理。六、不屬其他各科、室、訓練中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