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8條 法規: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中小企業目 第18條 依本辦法規定申請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之中小企業,其當年度申報之研究發展支出,經稅捐稽徵機關查明有虛報情事者,依所得稅法有關逃漏稅處罰及稅捐稽徵法有關停止其享受獎勵待遇之規定處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