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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小企業政策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中小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處長兼任,承主任委員之命,綜理本會事務;行政人員五人,包括組長一人、科長一人、專員或研究員三人,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就現職人員派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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