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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小企業政策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中小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會委員會議以一年召開兩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前項會議之決議,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為之,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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