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與公用天然氣事業及加油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9條 法規:電業與公用天然氣事業及加油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9條 非公務機關為維護所保有個人資料之安全,應對所屬人員採取下列管理措施:一、依據業務特性、內容及需求,設定不同權限,以認證機制管理,定期檢視權限內容之適當性,並控管接觸個人資料之情形。二、約定保密義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