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氣經銷業分裝業及零售業供銷管理規則 第2條 法規:液化石油氣經銷業分裝業及零售業供銷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第2條 本規則以本法所稱之液化石油氣經銷業、分裝業及零售業為適用對象。經營液化石油氣之事業如同時具備前項所稱二種以上身分者,應依其不同身分分別適用本規則所定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