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泉取用費徵收費率及使用辦法 第5條 法規:溫泉取用費徵收費率及使用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5條 溫泉取用費應專用於下列各款使用項目之一:一、溫泉資源保育及管理。二、促進溫泉資源永續發展及利用之研究發展。三、推動溫泉資源保育、管理及產業發展相關之國際交流活動。四、溫泉區公共設施之相關用途。五、所徵收溫泉取用費之行政管理。徵收機關採溫泉取用量級距加收費率時,所增收之費用,應優先用於輔導溫泉取供事業節水管理措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