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河洪氾區土地使用管制辦法 第12條 法規:基隆河洪氾區土地使用管制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12條 依前二條規定之拆除、改善或移除,除非法建築物外,其所有人或權利人因而所受之損失,應予補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