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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水源保育與回饋費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補助對象所需補助經費,由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農業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補助之。
前項補助經費應撥入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水資源相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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