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法 第83-9條 法規:水利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相關法規 水利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七章 之一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 第83-9條 前二條之削減洪峰流量方案,應能削減因土地開發利用所增加之洪峰流量,使土地開發利用基地排水出流於檢核基準下之開發後洪峰流量不超過開發前洪峰流量。前項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