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銷水產品特約檢驗辦法 第3條 法規:外銷水產品特約檢驗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第3條 加工廠或漁船經營業者(以下簡稱廠商)應於產品出口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標準局指定文件,依申請作業規定向標準局或所屬轄區分局(以下簡稱檢驗機關)提出申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