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 第8-1條 法規: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第8-1條 出進口廠商登記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貿易局廢止出進口廠商登記:一、出進口廠商向貿易局申請廢止登記。二、出進口廠商變更公司或商號經營項目,如繼續經營出進口業務有違法令禁止或限制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