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 第2條 法規: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第2條 公司或商號經營出進口業務,除法令另有禁止或限制規定者外,得依本辦法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以下簡稱貿易署)申請登記為出進口廠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