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會計法 第48條 法規:商業會計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第六章 認列與衡量 第48條 支出之效益及於以後各期者,列為資產。其效益僅及於當期或無效益者,列為費用或損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