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業辦理消費者融資租賃業務廣告應揭示總費用範圍及年百分率計算方式標準 第8條 法規:租賃業辦理消費者融資租賃業務廣告應揭示總費用範圍及年百分率計算方式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第8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