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本標準所稱所有總費用,不包括下列費用:一、消費者未依約履行其契約責任所生應負擔之費用。二、非屬租賃業要求且消費者有選擇自由之費用。三、與清償有關且以消費者為直接受益人之費用。四、非屬消費者為取得或清償而必要支出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