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經貿事務非營利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來臺設立辦事處許可辦法 第10條 法規:大陸地區經貿事務非營利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來臺設立辦事處許可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第10條 本辦法施行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