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法規: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相關法規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母法 第7條 本法第九條所稱約定有代表者,指由共同申請人或電路布局權共有人全體約定者。前項代表為有關電路布局之申請時,應檢附約定之證明文件。 本條定義的名詞 約定有代表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