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法規: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相關法規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母法 第4條 依本法及本細則指定之期間,電路布局專責機關得依職權或據申請展延之。前項展延期間之申請,應載明理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