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 第5條 法規: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第5條 當事人委任代理人者,應出具委任書。代理人變更或解任時,委任人應以書面向著作權專責機關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