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施行細則 第48條 法規:商標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相關法規 商標法母法 第四章 證明標章、團體標章及團體商標 第48條 證明標章、團體標章及團體商標,依其性質準用本細則關於商標之規定。但第十九條之一及第十九條之二規定,不準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