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查扣侵害專利權物實施辦法 第8條 法規:海關查扣侵害專利權物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第8條 被查扣人依本法第九十七條之一第四項請求廢止查扣時,應以書面向貨物進口地海關申請,並提供第三條第一項核估價格二倍之保證金或相當之擔保。前項之擔保,依第三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