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著作強制授權申請許可及使用報酬辦法 第5條 法規:音樂著作強制授權申請許可及使用報酬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第5條 委任他人代理申請強制授權之許可者,應檢具委任書或代理權限之證明文件。代理人變更或解任時,經以書面通知著作權專責機關後,始對著作權專責機關發生效力。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