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著作強制授權申請許可及使用報酬辦法 第10條 法規:音樂著作強制授權申請許可及使用報酬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第10條 著作權專責機關不予強制授權之許可者,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通知申請人、音樂著作著作財產權人及其代理人,其音樂著作已專屬授權者,應通知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及其代理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