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31條 法規: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相關法規 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31條 園區應設置作業基金,為下列各款之運用:一、園區之開發、擴充、改良、維護及管理。二、園區開發及相關事業之投資或貸款。三、園區開發管理相關之研究規劃、設計及宣導事項。四、各項作業服務事項。五、其他經行政院專案核准者。前項作業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