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18條 法規: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相關法規 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18條 園管局開發之園區內供公共使用之土地及公共建築物與設施,其所有權登記為國有,管理機關登記為產業園區管理局。但以委託管理所開發之園區土地,其管理機關仍登記為原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