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之廢品下腳處理辦法 第5條 法規: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之廢品下腳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加工出口目 第5條 區內事業如需代客戶申請銷毀廢品、下腳,準用前條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