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產業園區內建築物由公民營事業投資申請核准興建程序審查及租售辦法 第13條 法規:科技產業園區內建築物由公民營事業投資申請核准興建程序審查及租售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第三章 公開徵求投資興建 第13條 經公開徵求獲准投資興建科技產業園區內建築物之公民營事業,未依第八條規定期限,完成簽約及繳交履約保證金手續者,園管局或分局得邀請次優之公民營事業遞補或重新辦理公開甄選作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