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7條 法規: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第7條 臺灣品牌企業參與臺灣優良品牌選拔,前一年度品牌營收應占企業總營收百分之二十以上,或品牌營收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