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11條 法規: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投資目 第11條 臺灣優良品牌選拔之審查基準包括品牌策略、品牌管理、品牌實績及財務績效四大項目。臺灣精品選拔之審查基準包括研發、設計、品質、行銷及臺灣產製五大項目,並著重每一項目之創新價值表現。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