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法規: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投資目 相關法規 產業創新條例母法 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1090305訂定)相關 第2條 本條例用詞之定義如下:一、產業園區:指依本條例核定設置之產業園區與依原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編定、開發之工業區,及依原獎勵投資條例編定之工業用地、開發之工業區。二、興辦產業人:指從事農業、工業或服務業之自然人、法人或政府依法設立之事業機構。三、興辦工業人:指從事工業之自然人或法人。 本條定義的名詞 產業園區 興辦產業人 興辦工業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