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 第23條 法規: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23條 承裝業承攬之電氣工程向電業申報竣工供電時,應檢附公會核發之申報竣工會員證明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