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 第14條 法規: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14條 有分級管理義務之人為遊戲軟體廣告者,該廣告除遵守相關法律及主管機關之規定外,並應於明顯處揭露遊戲軟體之分級級別。但因廣告體積過小或性質特殊無法為標示者,不在此限。遊戲軟體上市前刊播之廣告,若其分級級別尚未確定,應以中文明顯標示本遊戲尚未上市,分級級別評定中之警語。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