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36條 法規: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第九章 考核獎懲 第36條 聘(僱)用人員之考核分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平時考核得隨時辦理;年終考核於每年年度終了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