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法規: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1條 經濟部為因應產業園區發展之需要,健全產業園區之管理,特依產業創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設置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